广 东 省 国 税 局 消 息,广 东 省 增 值 税 起 征 点 从 4 月 1 日 起 全 面 提 高,并 在 全 省 实 行 统 一 标 准 ( 深 圳 除 外 ),全 省 因 此 而 受 惠 的 纳 税 人 达 17 万 户,户 均 每 年 免 缴 增 值 税 1,847 元,全 省 每 年 减 收 税 款 3.14 亿 元。
据 了 解,这 是 1994 年 广 东 省 实 施 新 税 制 以 来 对 增 值 税 起 征 点 的 第 二 次 调 整。2003 年 广 东 省 第 一 次 全 面 提 高 了 增 值 税 起 征 点,实 行 2 年 来,每 年 免 征 增 值 税 达 5.5 亿 元,有 近 40 万 业 户 享 受 到 起 征 点 以 下 免 征 增 值 税 的 税 收 优 惠,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果。随 着 广 东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变 化,为 了 进 一 步 落 实 政 府 扶 持 社 会 困 难 群 体 的 税 收 政 策,广 东 省 国 税 局 决 定 今 年 再 次 调 整 增 值 税 起 征 点,并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增 值 税 起 征 点 的 最 高 幅 度 执 行。
据 统 计,目 前 广 东 共 有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128 万 户,其 中 个 人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90 万 户。这 次 调 整 后,全 省 增 值 税 起 征 点 以 下 业 户 将 增 加 17 万 户,占 个 人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纳 税 人 的 近 半 数,预 计 全 省 每 年 因 此 减 收 税 款 3.14 亿 元,使 全 省 每 年 在 起 征 点 以 下 免 征 的 增 值 税 达 8.6 亿 元。
广 东 省 国 税 局 强 调,增 值 税 起 征 点 提 高 后,各 地 要 继 续 严 格 贯 彻「依 法 征 税,应 收 尽 收,坚 决 不 收 过 头 税,坚 决 防 止 和 制 止 越 权 减 免 税」的 组 织 收 入 原 则,加 强 税 收 征 管,凡 达 不 到 起 征 点 的,一 律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变 相 调 整 起 征 点 征 收 税 款。
起 征 点 亦 称「征 税 起 点」,是 减 免 税 的 一 种 形 式,是 指 税 法 规 定 对 课 税 对 象 开 始 征 税 数 额 的 起 点。课 税 对 象 的 数 额 未 达 到 规 定 起 征 点 的 不 征 税,达 到 和 超 过 起 征 点 的,应 按 课 税 对 象 的 全 部 数 额 征 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