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关于招聘员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企业有自主决定之权利。目前,企业可选择多种途径去挑选所需的人才。
7.1.1 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仲介机构
(a)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仲介机构
目前,大多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系劳动保障及人事等部门的下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它可以提供如下服务:(1)招聘用人指导服务;(2)代理招聘服务;(3)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谘询等专业性服务;(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6)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另外,也有一些是企业、其他组织和私人开办的盈利的职业仲介机构。这种机构的名称通常为"职业介绍中心"、"xx人才市场"等。近年来还出现了旨在寻求高级人才的猎头公司。
(b) 注意事项
企业可以要求拟委托的职业介绍机构出示其合法证照、劳动部门的批准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
企业委托该机构招用人员时,应当出示本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招用人员简章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等。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外资企业未申请成立公司而只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不具备直接招工的主体地位。雇用员工必须通过国家授权的外国企业服务公司,例如外资企业服务公司。为代表处工作的员工从技术角度讲,它不是代表处的员工,而是外资企业服务公司派遣到代表处工作的员工。代表处需要与外资企业服务公司就相关员工到代表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到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工作的中国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要通过外资企业服务公司领取,因此外资企业服务公司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代表处可以与中国的员工就具体的劳动条款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7.1.2 利用大众传媒
企业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发布招用人员广告,但事先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未经核准的人才招聘
事,新闻媒介是不予刊登播放的。
7.1.3 参加人才交流洽谈会
人才交流洽谈会是中国目前常用的一种方法。专为企业招聘员工而举办,如高级职员招聘会、外企人才招聘会、大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等。洽谈会一般由职业介绍机构组织,采取需求企业设摊位,求职者购买门票进场的形式。
企业如果有招聘员工的计划,可以先行考察洽谈会的筹备工作是否充分,组织单位的信誉是否良好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参会。
7.1.4 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
企业可以使用自身的办公场所、网站等自由途径发布招聘资讯。
7.1.5 招用人员时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招用台港澳人员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为其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招用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境前,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就业许可,经批准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招用。
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用未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须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如有以下行为则是违法的:
(1) 提供虚假招聘资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 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3) 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 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5) 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6) 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