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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 易 发 展 局 出 版 一 系 列 中 英 文 研 究 报 告 , 协 助 您 掌 握 国 际 经 贸 趋 势 , 其 中 包 括 全 球 市 场 商 机 的 详 细 报 告 、 商 贸 指 南 、 热 门 商 贸 课 题 分 析 , 以 及 有 关 最 新 商 贸 法 规 的 通 讯 。
本 周 新 书 : 10 Nov 2005
CEPA III:香 港 商 机
根 据 将 于 2006 年 1 月 生 效 的 《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安 排 》 (CEPA) 第 三 阶 段,所 有 香 港 产 品 将 可 按 零 关 税 输 入 内 地 市 场,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则 可 享 有 超 越 中 国 入 世 承 诺 的 市 场 准 入;内 地 并 将 开 放 4 个 新 商 业 领 域,允 许 香 港 居 民 设 立 个 体 工 商 户。本 报 告 旨 在 分 析 CEPA 第 三 阶 段 可 为 香 港、香 港 公 司 及 香 港 居 民 带 来 的 额 外 裨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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