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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莲 弘洋顾问服务公司
根据世贸组织的《纺织品与服装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全球纺织品贸易取消配额管理。但是,取消配额并不意味着中国纺织品全面进入自由贸易时代,除了配额之外,还有关税、绿色壁垒以及各种非关税因素影响全球纺织品贸易,全球纺织品市场格局不会因此产生根本的、革命性的变化。
一、纺织品出口关税
目前中国纺织品出口总额已占世界纺织品贸易额的1/4。世贸组织的相关预测,认为中国2005年纺织品贸易额将占全球的50%。根据我国部分海关目前提供的资料显示,2005年1月1日取消配额以来,我国取消配额管理的部分纺织品出口出现了严重的量增价跌。中国对全球纺织品出口增幅在30%左右,其中出口增长较快是欧盟和美国市场。在出口增加的同时,价格却下降了30%。
为期40年的全球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体制宣告结束后,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国,中国纺织品很可能面对其他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经结成同盟,准备对中国纺织品设立限制。一旦这些国家联手向中国纺织品出口发难,将使中国纺织品的权利遭受重大减损,而相关产品也将面临整体退出国际市场的威胁。因此,中国政府采取了加征出口关税等一系列措施,以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进一步优化纺织品出口结构,继续保持和提高纺织出口行业的整体效益和长期的国际竞争力。
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中国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大类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的过渡性临时措施。对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税率定为0.3元/件;价格相对较低的,税率定为0.2元/件。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经测算,平均税负水平为1.3%。
纺织品出口关税政策实施后,2005年1月份,海关统计全国纺织服装出口37.36亿美元,增长13.93%,纺织服装出口税收突破2亿元人民币。纺织服装出口关税的开征未对企业出口造成明显影响。与上年度相似,各类型企业出口除国有企业出口下降外,其余企业出口仍保持较快增长。1月份国有企业出口2.6亿美元,同比下降4.3%;外商投资企业出口4亿美元,增长31.9%;私营企业出口2.7亿美元,增长95.3%;集体企业出口0.6亿美元,增长16.2%。
商务部的有关专家分析,据1月份资料显示,虽然开征出口关税的148个税号所涉及的纺织服装出口金额占所有纺织服装出口金额的83.5%,但其所征关税只占出口纺织服装总成本的1.7%,关税成本远低于企业原用于购买配额的成本。
二、纺织品出口须办许可证
在对敏感纺织品出口征税后,商务部继续监控纺织品出口数量。2005年1月1日后,中国取消配额管理的部分纺织品出口出现了严重的量增价跌。如果这一趋势进一步加剧,很可能为别国实行贸易保护提供口实。商务部的措施将对纺织品的大量出口产生限制作用,有利于缓和纺织品的国际贸易环境。
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纺织品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商务部的出口许可证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纺织品出口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并对出口过快的纺织品向出口经营者发布纺织品出口预警资讯,
引导和规范企业有序出口。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采用此方式对进出口货物进行24小时监控。
商务部规定216个商品编号的纺织品应当办理出口许可证,衬衫、内衣、裤子、童装等敏感纺织品依然是主要的组成部分。目录中的纺织品如果申请出口,应当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证。
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发证工作,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对商务部负责。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及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为《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的发证机构,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全国共有46家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发证机构。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2005年2月22日发出的《关于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签发事宜的通知》中,列明了这些发证机构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列明。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的申领工作,从2005年2月25日已经正式开始。企业应到所属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授权发证部门申领许可证。出口经营者可通过书面或网上两种方式来申请,各发证机构对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书面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对网上申请,应在自网上申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发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签发的,应及时向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制度确实将对OPA(境外加工)企业带来一定麻烦,但目前暂不会把OPA企业排除在该制度实施范围外,如果企业要争取快速办理,可通过电子钥匙在网上申请,未办理过电子钥匙的企业,则可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谘询办理,电子钥匙需要350元左右。
三、出口自动许可证实施中的问题
据了解,企业大多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暂行办法》的实施持认同态度,希望《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暂行办法》的实施可以促进有序出口,但对其实效性也心存疑虑。
虽然现在明确规定了一般情况下两三天可发证,但内地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制度对于香港大多OPA纺织品企业还是有影响,不少OPA纺织品通常来回粤港多次,每次从广东出口都办理出口自动许可证,对本身灵活的OPA企业还是有影响。而且,香港政府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制度是不把OPA企业包括在内的。
其次,广东省内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发证机构只有3个: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州市外经贸局和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粤港企业普遍担心,香港企业每天都有大量的纺织品进出粤港两地,有关办证机构的人员是否应付得过来。同时,中国纺织品企业原先出口到东南亚等地区不受配额限制,并建议出口到非敏感地区的非敏感纺织品不办理纺织品自动许可证。
另外,仅通过出口许可证进行监测和预警很难达到规范企业出口的目的,除非许可证的发放也像配额制一样进行数量限制。“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的要求无疑使企业办理出口的手续更加繁杂。此外,企业出口时一般比较着急,往往在接到合同的几天内就要出货。而出口许可证需要提前申领,但在申请时像出口合同资料等很多内容根本无法提前确定。因为企业在出货时还需要验货,不合格的货物会被退回,资料自然就会发生变化。
如此看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暂行办法》出台及时且有效,但在执行过程中能否易于操作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四、行业自律
中国正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缓因配额取消、纺织品出口激增可能导致的贸易摩擦。在商务部加强行业协调自律的要求下,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宣布成立裤子、针织衬衫、男式梭织衬衫、内衣出口协调委员会。目前正在确定管理层。协调委员会的主要作用在于协调这些敏感纺织品的出口,避免某些纺织品出口增速过快。
各协调委员会将制定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出口最低限价等相关细则。
行业自律协定主要包括四大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确定敏感纺织品的类别。把一些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引起进口国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纺织品列为敏感产品,重点监控这些产品的出口秩序。
其次,酝酿建立最低正常价格协调机制。最低限价将要求参加自律协定的企业在出口同一类别的商品时不能低于这一正常价格。
第三,自律协定准备建立行业准入制度。对于违背贸易法规、扰乱出口秩序的企业进行举报或吊销其进出口权。
第四,建立预警机制。对某一类别的纺织品亮出红灯,表示某一个国家已经开始限制这一类别的产品;黄灯表示某一类别的纺织品出口剧增已经引起了相关进口国的注意,对方可能已经准备采取措施等。
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建立行业自律协定的消息在其网站上公布后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一天之内,就有415家纺织品企业表示愿意加入。这415家企业的出口占对美国、欧盟国出口总量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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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洋顾问服务公司专门向港、台、外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大陆通关、税务的培训、咨询服务。经常与香港中华厂商联合总会、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机构合办证书或非证书课程。自2002年成立至今,已经培训来自1,000家企业的2,000员工。
连莲小姐是公司的首席顾问。她拥有中国注册律师、商务师资格;有7年的加工贸易物流的经验。2003年曾与香港中华厂商联合总会合作出版“中国加工贸易完全手册”一书;2004年被翻译成日、韩文出版。2004年6月与中国海关出版社合作出版”加工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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