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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02

广东将全面禁用含磷洗衣粉

本局华南办事处从有关部门获悉,从2003年10月30日起,广东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任何含磷的洗涤产品。目前,广东省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经贸委正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广州市环保局的检测数据显示,市区工业废水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但生活污水持续增长,已成爲主要的污染源,并破坏了工业废水的治理成效。目前珠江广州河段总磷超标1.4倍。由广东省、广州市的政协委员组成的城市污水调查组通过调查表明,含磷洗涤剂已是广州城市污染的重要元凶,调查组建议广州市禁止含磷洗涤剂的生产和销售,控制水源污染。

今年8月底,广东省环保局明确作出规定:为减轻磷污染对饮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质的损害,防治江河及近岸海域水体的富营养化,从2003年10月30日起,全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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