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9.2003 美国将实施进口食品注册及预先通报规例
美 国 食 品 及 药 物 管 理 局 根 据 《 2002 公 众 健 康 安 全 与 生 物 恐 怖 主 义 预 防 应 对 法 》 的 规 定,将 实 施 新 的 食 品 安 全 及 进 口 规 例,生 效 日 期 为 2003 年 12 月 12 日。有 意 向 美 国 供 应 食 品 的 港 商,宜 针 对 新 规 例 的 影 响 作 好 准 备。
新 法 例 规 定,所 有 向 美 国 市 场 供 应 加 工 食 品 的 公 司,必 须 向 美 国 食 品 及 药 物 管 理 局 注 册,而 所 有 输 往 美 国 的 食 品 亦 必 须 进 行 预 先 通 报。有 关 的 建 议 规 例 已 于 2003 年 1 月 公 布
( 请 浏 览 http://www.cfsan.fda.gov/~dms/fsbtact7.html)。美 国 食 品 及 药 物 管 理 局 拟 于 2003 年 10 月 中 颁 布 最 终 落 实 的 注 册 及 预 先 通 报 规 例。如 欲 了 解 详 情,请 上 网 浏 览 http://www.fda.gov/oc/bioterrorism/bioa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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