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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04

美国业界提出针对中国纺织品的市场保护申诉

美国服装及纺织业与当地一个工会组成的联盟宣布,刚刚提出一项针对中国棉质长裤(类别347/348)的市场保护申诉,理由是这些产品「可能对市场造成干扰」;此外,亦会在将来提出针对另外9类产品的申诉。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的纺织品及服装市场保护条文,假若美国认为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及服装对当地市场造成干扰,可能影响这些产品的正常贸易发展,可以限制有关产品进口。美国对上述10类产品实施的配额将于200511日撤销。

10类被美国工会提出申诉的产品包括:

347/348

男、女成人及童装棉质长裤

647/648

男、女成人及童装人造纤维长裤

447

羊毛长裤

338/339

男、女成人及童装人造纤维针织衬衫

638/639

男、女成人及童装棉质针织衬衫

340/640

非针织及人造纤维衬衫

352/652

棉质及人造纤维内衣

361

棉质床上织物

620

合成连续长纤维

301

棉纱


联盟又表明将提出另外3项申诉,要求美国政府延长对3类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及服装实施的市场保护措施,有关产品包括针织布料、胸衣及睡袍。针对这些产品的市场保护措施将于20041223日届满。

根据美国法例,美国政府接获市场保护措施申诉后,将有15个工作天决定是否接纳。假若接纳申诉,将会征询公众意见,为期30天,然后会在60天内作出决定。

据联盟表示,去年这些申诉涉及20多亿美元,占美国进口的中国纺织品及服装总额13.8%。在2004年首8个月,上述10类中国内地产品由香港转口往美国的总额达13亿美元(相等于香港将原产中国的服装及纺织品转口至美国的总额的43%),较去年同期上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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