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5.2005 中国内地将大幅度调整纺织品出口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9项8位元税目産品下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另外,将亚麻单纱纳入开征出口关税项下。
受影响的纺织品,于2004年的出口总值达到196亿美元,占内地成衣整体出口的22%;经香港转口者接近46亿美元,占内地经由香港转口成衣的20%。
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项産品调低出口关税税率。对另外2项産品则停止征收出口关税。
此外,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其他纺织品继续按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
详情请参阅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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