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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2005

中国取消大部份纺织品出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6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进一步调整,取消对78项产品征收出口关税。详情如下:

20051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78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原定于200561日提高或降低出口关税的相关产品同时取消,并同时取消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征收出口关税。

经过上述调整,连同于2005520日决定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2项纺织品(税则号列6117900062179000),自200561日起将取消对共81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仍然维持征收出口关税纺织品则共有68项。

是次取消征收出口关税的81项纺织品,于2004年的出口总值达到290亿美元,占内地纺织品及成衣整体出口的33%;经香港转口者接近71亿美元,占内地经由香港转口纺织品及成衣的31%。至于仍然维持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68)2004年的出口总值为113亿美元,占内地纺织品及成衣整体出口的13%;经香港转口者近25亿美元,占内地经由香港转口纺织品及成衣的11%

有关产品详情请参阅附件:

6月1日起取消出口关税的纺织品清单
6月1日起仍然维持征收出口关税纺织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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