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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004

人大常委通过修订对外贸易法

中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于 2004 年 4 月 6 日 通 过 了 新 修 订 的 对 外 贸 易 法。经 修 订 的 对 外 贸 易 法 将 于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正 式 实 施。

与 1994 年 实 施 的 贸 易 法 相 比,新 修 订 的 法 例 增 加 了 3 章 内 容,分 别 是 第 5 章 与 对 外 贸 易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第 7 章 的 对 外 贸 易 调 查,和 第 8 章 的 对 外 贸 易 救 济。

所 谓 对 外 贸 易 救 济 是 指 国 家 根 据 对 外 贸 易 调 查 结 果,可 以 采 取 适 当 的 相 应 改 善 措 施,例 如 反 倾 销 措 施。另 外,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的 规 限 亦 进 一 步 放 宽,新 修 订 的 外 贸 法 容 许 以 个 人 身 份 从 事 进 出 口 贸 易 活 动。

有 关 新 修 订 的 外 贸 法 具 体 内 容,可 参 阅 中 国 商 务 部 的 网 页: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200404/20040400205826_1.xml

本 局 《 中 国 商 情 快 讯 》 2004 年 2 月 号 曾 有 详 细 报 道。详 见:
http://www.tdctrade.com/alert/calert/cba-c0402a-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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