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
根据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许可之标准条款及条件,参展商于展览期间可因应个别须要而选择聘用护卫员。但参展商必须通过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指定之护卫员承办公司聘用护卫员。
参展商可直接向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项目经理统筹部申请聘用护卫员。电话: (852) 2582 8888 传真: (852) 2582 7106 / 2802 0177
参展商必须于展览会举行前最少三星期申请委聘护卫员,否则将被征收迟交申请附加费。